非煤礦山安全避險措施方案
一、方案背景與目標
非煤礦山(涵蓋金屬礦、非金屬礦、采石場等)因開采環境復雜(如地下巷道狹窄、露天邊坡陡峭)、風險類型多樣(坍塌、透水、中毒窒息、邊坡失穩等),安全生產事故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。為切實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水平,構建 “預防 - 監測 - 應急” 全鏈條風險管控體系,本方案結合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》《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》等法規標準,明確各環節安全避險措施,旨在實現 “減少事故發生概率、降低事故傷亡損失、保障作業人員生命安全” 的核心目標。
二、前期預防措施:從源頭管控風險
前期預防是避免安全事故的基礎,需通過合規建設、人員管理、隱患排查等手段,提前消除潛在風險,具體措施如下:
(一)合規性建設與開采設計管控
嚴格執行 “三同時” 制度
礦山建設項目(新建、改建、擴建)必須同步開展安全設施設計、施工與投入使用,設計方案需經應急管理部門審核備案。地下礦山需明確通風系統(如主通風機選型、風道布局)、排水系統(水泵流量、水倉容積)、提升運輸系統(絞車額定載重、軌道坡度)的安全參數;露天礦山需確定開采臺階高度(堅硬巖石不超過 15m,松軟巖石不超過 10m)、邊坡角(堅硬巖石≤60°,松軟巖石≤45°),嚴禁超設計范圍開采礦柱(地下礦山)或掏采(露天礦山)。
產能與開采秩序管控
嚴禁超能力、超強度開采,地下礦山需按設計回采順序推進,不得擅自擴大開采范圍或超深度開采;露天礦山需按 “由上至下、分臺階開采” 原則作業,禁止順坡開采、垂直掏采,確保邊坡穩定性。
(二)人員安全培訓與資質管理
全員安全培訓
新入職員工需接受不少于 72 小時的安全培訓(含礦山安全法規、崗位風險識別、自救互救技能)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;老員工每季度開展不少于 8 小時的復訓,重點強化 “隱患識別能力”(如地下礦山辨識頂板裂隙、露天礦山辨識邊坡裂縫)與 “應急工具使用”(如自救器、防毒面具操作)。
特種作業人員資質管理
爆破工、提升機司機、井下電鉗工、尾礦庫操作工等特種作業人員,必須持《特種作業操作證》上崗,證書有效期內每 3 年復審 1 次;嚴禁無證操作,爆破作業需嚴格執行 “一炮三檢”(裝藥前、爆破前、爆破后檢查瓦斯 / 有毒氣體濃度)與 “三人連鎖爆破”(爆破工、班組長、安全員共同確認后起爆)制度。
(三)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
分級排查機制
日常排查:作業班組每班班前檢查設備狀態(如地下礦山通風機運行、露天礦山破碎機防護裝置)、作業環境(如井下頂板掉渣、露天邊坡浮石),發現問題立即整改;
專項排查:雨季前排查地下礦山防水排水系統(清理水倉、測試水泵)、露天礦山邊坡排水(疏通截洪溝);冬季排查提升鋼絲繩防凍、井下管路防結冰;
重大隱患閉環管理: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(如地下礦山頂板大面積冒落風險、露天礦山邊坡滑坡預警),立即停產整改,由礦長牽頭制定整改方案,驗收合格并經應急管理部門復核后,方可恢復作業。
三、實時監測措施:動態掌控風險隱患
通過 “技術監測 + 人工巡查” 結合的方式,實時追蹤關鍵風險點變化,提前預警異常情況,避免事故擴大,按 “地下礦山”“露天礦山” 分類實施:
(一)地下礦山關鍵監測
頂板與圍巖穩定性監測
技術監測:在采掘工作面、巷道交叉口安裝 “頂板離層儀”(監測頂板下沉量,閾值≤5mm / 日)、“圍巖應力傳感器”(監測巖體壓力,超設計值 10% 報警),數據實時傳輸至地面監控中心,超標時自動觸發聲光報警,立即撤離作業人員;
人工巡查:每班檢查巷道頂板裂隙、淋水情況,支護結構(錨桿、錨索)是否松動,發現裂隙寬度超過 5mm 或錨桿外露長度異常時,立即停止作業,采用 “補打錨桿 + 噴射混凝土” 加固。
通風與有毒有害氣體監測
通風系統監測:地下礦山必須采用機械通風(嚴禁自然通風),主通風機 24 小時運行,安裝 “風速傳感器”(采掘工作面風量≥3m3/min)、“風壓傳感器”,確保風道無堵塞;備用通風機需每月試運行 1 次,保證突發故障時 5 分鐘內切換;
氣體監測:在采掘工作面、井下硐室、爆破后區域安裝 “四合一氣體傳感器”(監測氧含量 19.5%-23.5%、一氧化碳≤30mg/m3、硫化氫≤10mg/m3、瓦斯≤0.5%),數據超標時自動切斷作業區域電源,推送報警信息至安全員手機。
防排水監測
井下水泵房安裝 “水位傳感器”(水倉水位超 1/2 時啟動備用水泵),主排水泵與備用水泵需實現自動切換;在井口、井下巷道低洼處設置 “防水閘門”(承壓能力≥0.5MPa),突水時立即關閉閘門隔離水害區域;
地表設置 “雨量監測站”,雨季降雨量超過 50mm / 日時,停止井下作業,撤離人員。
(二)露天礦山關鍵監測
邊坡穩定性監測
技術監測:在邊坡頂部、臺階坡面安裝 “GNSS 定位監測終端”(北斗系統,位移速率閾值≤2mm / 日)、“裂縫位移計”(裂縫寬度超 10mm 報警),數據實時上傳至監控平臺,超標時通過短信、聲光報警通知現場人員撤離;
人工巡查:每周檢查邊坡是否有新裂縫、浮石,發現浮石采用機械清理(禁止人員攀爬),對裂縫填充水泥砂漿并設置警示標志(半徑 5m 內禁止作業)。
爆破安全監測
爆破前劃定警戒范圍(露天礦山不小于 300m),設置警示旗、聲光報警器,安排 3 名以上警戒人員(覆蓋所有出入口),確認無關人員、設備撤離后起爆;
爆破后監測:檢查爆破區域是否有 “盲炮”(未爆炸炸藥),若發現盲炮,由專業爆破工按 “遠距離引爆” 或 “注水失效” 方式處理,嚴禁私自掏挖;同時監測爆破振動(振動速度≤2cm/s),避免影響周邊邊坡或建筑物。
運輸安全監測
運輸道路設置 “限速標志”(平路≤30km/h,坡道≤15km/h)、“避讓平臺”(每 500m1 處,寬度≥5m),安裝 “視頻監控 + 測速雷達”,抓拍超速、逆行、不系安全帶等違規行為;
運輸車輛安裝 “倒車影像”“防撞預警裝置”,嚴禁超載(不超過核定載重量 10%)、疲勞駕駛(駕駛員連續作業≤8 小時),每日檢查剎車、燈光、輪胎狀態。
四、應急避險措施:事故發生后減少傷亡損失
針對可能發生的頂板冒落、透水、邊坡滑坡、中毒窒息等事故,配置應急設施、制定預案并定期演練,確保事故發生時快速響應、減少傷亡:
(一)應急避險設施配置
地下礦山應急設施
避難硐室:在采掘工作面 100m 范圍內設置永久避難硐室(每人占用面積≥0.5m2),配備壓縮氧自救器(使用時間≥45 分鐘,每人 1 臺)、飲用水(≥3L / 人)、急救箱(止血帶、骨折固定夾板)、應急通訊設備(井下電話、無線對講機),硐室需具備防爆、防毒、防水功能,確保人員可待援 72 小時以上;
自救器配備:所有井下作業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,每月檢查有效期(壓縮氧自救器有效期 3 年)與氣密性,確保會正確開啟(擰開閥門、咬口含住、鼻夾夾緊);
應急通道:井下巷道設置明顯的 “應急撤離標識”(熒光導向牌),主巷道寬度≥1.8m,確保人員快速撤離。
露天礦山應急設施
緊急避險通道:邊坡下方作業區域設置寬度≥1.5m 的應急通道,通道兩側設置防護欄與警示標志,確保滑坡時人員可沿通道撤離至安全區域;
應急指揮平臺:在礦區制高點設置應急指揮亭,配備望遠鏡、對講機、應急照明設備,便于事故時統一調度;
救援裝備儲備:配備挖掘機(用于清理滑坡體、開辟救援通道)、救護車(配備擔架、心肺復蘇儀)、防塵口罩(粉塵事故使用)。
(二)應急預案與演練
專項應急預案制定
針對 “頂板冒落、透水、邊坡滑坡、中毒窒息、尾礦庫潰壩” 等常見事故,制定專項應急預案,明確應急組織機構(指揮組、救援組、醫療組、后勤組)、響應流程(事故報告時限≤1 小時,上報至應急管理部門)、救援措施(如頂板冒落時用液壓千斤頂支撐救援通道,透水時啟動排水泵并封堵入口)。
定期應急演練
每半年至少組織 1 次綜合應急演練,地下礦山重點演練 “避難硐室待援”“自救器使用”“中毒窒息救援”;露天礦山重點演練 “邊坡滑坡撤離”“爆破事故處置”;尾礦庫重點演練 “潰壩疏散”(組織下游居民按疏散路線撤離)。演練后需形成總結報告,優化預案漏洞(如調整撤離路線、補充應急物資)。
(三)應急通訊與救援保障
應急通訊暢通
地下礦山需保證 “雙回路通訊”,主通訊系統(井下電話)中斷時,啟用備用通訊(無線對講機、應急廣播);露天礦山配備大功率對講機(覆蓋整個礦區),并與當地應急管理部門、醫院、消防部門建立應急通訊聯絡機制,確保事故時可快速請求支援。
應急物資管理
建立應急物資倉庫,地下礦山儲備排水泵(揚程≥井下更大深度)、通風機(備用 2 臺)、救援繩索(承重≥500kg);露天礦山儲備沙袋(用于攔截滑坡體)、應急照明(手提燈、探照燈);所有物資每月盤點 1 次,確保完好可用,過期物資及時更換。
五、特殊場景安全避險補充措施
(一)有限空間作業(如地下礦山盲巷、礦倉清理)
嚴格執行 “先通風、再檢測、后作業” 流程:作業前用軸流風機強制通風 30 分鐘以上,使用 “四合一氣體檢測儀” 檢測氧含量(19.5%-23.5%)、有毒氣體濃度,合格后方可進入;
作業時安排專人監護(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現場),每隔 30 分鐘復測 1 次氣體濃度,發現超標立即停止作業、撤離人員;
作業人員佩戴 “正壓式空氣呼吸器”(而非過濾式防毒面具),系好安全繩(一端由監護人員手持),確??煽焖倮?。
(二)尾礦庫安全避險(非煤礦山配套設施)
實時監測:安裝 “水位傳感器”(嚴禁超設計水位運行)、“壩體位移監測儀”(水平位移≤5mm / 日)、“滲壓計”(滲流量超設計值 10% 報警),數據實時上傳至省級尾礦庫監管平臺;
日常管理:每周檢查壩體是否有裂縫、滲漏,清理壩面雜草,確保排水系統(溢洪道、排水管)暢通;
應急處置:若發生壩體裂縫或滲漏,立即降低庫水位,組織人員在壩體迎水坡鋪設土工膜防滲;若發生潰壩風險,立即啟動下游居民疏散預案,通知下游 3km 內人員沿預設路線撤離。
六、方案保障機制
組織保障
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 “安全避險工作領導小組”,明確各部門職責(安全科負責隱患排查、生產科負責開采合規性、機電科負責設備監測),每月召開安全會議,通報風險管控情況。
資金保障
按礦山產值的 3% 提取安全生產費用,專項用于安全培訓、監測設備購置、應急物資儲備、隱患整改,確保資金足額到位、??顚S谩?/p>
考核與追責
將安全避險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員工績效考核,對嚴格執行措施的班組或個人給予獎勵;對違規操作(如無證爆破、超范圍開采)或隱患排查不到位導致事故的,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。
本方案需結合礦山實際情況(如地下 / 露天類型、地質條件、開采規模)動態調整,定期(每年)組織專家評審,確保措施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,切實筑牢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防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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